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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黑白合同”暗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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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22 15:58:23
来源:河南日报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采取“做低合同价”方式逃避税费的现象较为普遍。 所谓“做低合同价”,就是老百姓常说的“黑白合同”。买卖双方私下协商签署协议后递交给房管部门及税务机关的成交过户价低于实际转让成交价。差价所产生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及土地增值税等税费就被轻易避掉。 专家指出,“做低合同价”暗含诸多交易风险。表面上看买卖双方避掉了差价所产生的税费,但实际上对卖方新增了买方的诚信和违约风险。如果买方没有按期支付甚至拖欠过户价之外的金额,卖方一旦催讨不成向法院起诉,不仅会因交易行为违规而被判定为“无效合同”,而且会因存在明显的偷逃税行为而受到经济处罚。 对买方来说,买方实际支付购房款高,而购房合同上的价格低。如果买方将来转让出售,将独自为本应交易双方共同承担的差价付出代价。根据政策规定,房产转让出售时,按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合同上所签价款的差额计征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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